宏昌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周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周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294,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68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4,27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45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3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3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6、《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9、《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1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9.47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第8项、第10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