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重新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重新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重新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
二、《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伍争荣 方桂荣 张屹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