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事项是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的75%进行结算较为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金华欣业拟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伍争荣:____________ 张屹:____________ 方桂荣:____________
2023年 6月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