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4  宏昌科技(301008)公司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周一)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310,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87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27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45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2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26%;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1.01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1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1.011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11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