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宏昌科技(301008)公司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4月11日,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的85%(即23.8元/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如再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10月1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昌转债”,债券代码“12321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6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因遇法定节假日原定转股开始日2024年2月16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19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62元/股。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8.00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28.0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暂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的85%(即23.8元/股)的情形,触发“宏昌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条件。

鉴于资本市场的当前环境和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未来成长前景和行业地位,以及公司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如再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10月1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昌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