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已获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075.00股后的130,957,1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8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253 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
2 00*****879 陆宝宏
3 01*****797 周慧明
4 01*****016 陆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参数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07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3,666,800.45 元 ÷130,963,234×10=0.279987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279987元/股。
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涉及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咨询联系人:佘砚
咨询电话:0579-84896101 传真电话:0579-82271092
七、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