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5  可靠股份(301009)公司公告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8.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82,70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