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垒土崆峒持有公司股份5,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垒土崆峒”)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垒土崆峒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垒土崆峒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5,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垒土崆峒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1%),具体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垒土崆峒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垒土崆峒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垒土崆峒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垒土崆峒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06.16 | 19.96 | 100 | 0.0001 |
合计 计 | - | - | 100 | 0.0001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垒土崆峒 | 合计持有股份 | 540.00 | 5.0000 | 539.99 | 4.9999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0.00 | 5.0000 | 539.99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垒土崆峒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垒土崆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垒土崆峒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垒土崆峒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