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晶雪节能(301010)公司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的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应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的要求,我们查阅了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莉 丁兆国 吴培军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