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1  华立科技(301011)公司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监事李莉娴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李莉娴女士的父亲李相贤先生于2023年3月3日以均价29.75元买入公司股票400股,并于2023年3月9日以均价30.09元全部卖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序号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方向交易数量(股)交易均价(元/股)发生金额(元)
12023年3月3日集中竞价买入40029.7511,900
22023年3月9日集中竞价卖出40030.0912,036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李相贤先生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其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136元,计算公式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份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相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获知上述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公司监事李莉娴女士及其父亲李相贤先生积极配合公司核查工作并采取自查自纠措施。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李相贤先生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李相贤先生已将此次交易所得收益136元人民币上交给公司。

2、经核查,李相贤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了解短线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上述交易前,李相贤先生未告知李莉娴女士,李莉娴女士也未向其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

李莉娴女士承诺:本人及近亲属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严格管理自身和近亲属证券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李莉娴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李莉娴女士及亲属对因本次短线交易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3、公司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近亲属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李莉娴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