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广州阳优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立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优管理”)与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084,48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83%)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结构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阳优管理的通知,获悉阳优管理与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于当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阳优管理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永益先生转让其持有公司的7,08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股份转让价格为17.49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23,907,555.2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阳优管理与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内部的持股结构发生变化,但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阳优管理 | 合计持有股份 | 8,551,400 | 5.83% | 1,466,920 | 1.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51,400 | 5.83% | 1,466,920 | 1.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苏永益 | 合计持有股份 | - | - | 7,084,480 | 4.8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7,084,480 | 4.8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 | - | 8,551,400 | 5.83% | 8,551,400 | 5.83% |
上述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http://www.cninfo.com.cn)《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永益
2、《股份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华立科技7,084,4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83%,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17.49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23,907,555.20 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款”)。
?支付安排
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12个月内,乙方支付完毕所有股份转让款。
(三)股份转让的批准和交割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批、交割过户手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并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即为股份交割日。
?双方同意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宜进行协调,以确保本次股份转让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四)交易费用及税收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费用及税收,由各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若因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未获通过,不视为双方违约,双方彼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共一式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壹份,报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壹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结构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后,阳优管理、苏永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