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燕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