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1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9月23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授予361.00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80.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