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一)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AOSHIMA MITSUO | 董事、高管 | 日本 | 10.00 | 1.83% | 0.07% |
2 | 华舜阳 | 高管 | 中国 | 10.00 | 1.83% | 0.07% |
3 | 冯正春 | 高管 | 中国 | 10.00 | 1.83% | 0.07%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共37人) | 331.00 | 60.64% | 2.26% | |||
预留部分 | 89.00 | 16.31% | 0.61% | |||
合计 | 450.00 | 82.45% | 3.0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激励对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刘柳英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 | 蔡颖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 | 李秀容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 | 张小猛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5 | 刘宏程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6 | 朱云杰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7 | 林智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8 | 陈显钓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9 | 莫华强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0 | 沈启浩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1 | 周劲茹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2 | 陈子富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3 | 李莉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4 | 张霞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5 | 李末粒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6 | 潘玉琼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7 | 黄益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8 | 梁志辉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9 | 王波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0 | 覃伯明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1 | 朱浩霖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2 | 杨乾荣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3 | 杨佩诗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4 | 曾智安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5 | 高世康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6 | 李健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7 | 苏永安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8 | 苏永坚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9 | 梁锦荣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0 | 李向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1 | 麦丽萍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2 | 朱五妹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3 | 李海房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4 | 孟亮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5 | 肖珠恩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6 | 彭福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7 | 杨渝鹏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一)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AOSHIMA MITSUO | 董事、高管 | 日本 | 9.00 | 1.65% | 0.06% |
2 | 华舜阳 | 高管 | 中国 | 2.00 | 0.37% | 0.01%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共49人) | 69.80 | 12.79% | 0.48% | |||
预留部分 | 15.00 | 2.75% | 0.10% | |||
合计 | 95.80 | 17.55% | 0.65%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激励对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李秀容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 | 张小猛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 | 莫华强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 | 沈启浩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5 | 陈子富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6 | 李莉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7 | 温世耀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8 | 陈学锦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9 | 窦海宁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0 | 谭悦颖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1 | 何颖能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2 | 陈军浩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3 | 吴嘉文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4 | 夏煜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5 | 林芳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6 | 李末粒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7 | 潘玉琼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8 | 李珍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19 | 胡鹤灵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0 | 林嫒怡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1 | 黄益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2 | 周子楚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3 | 魏涛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4 | 孔庆钊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5 | 梁志辉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6 | 王波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7 | 覃伯明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8 | 朱浩霖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29 | 杨乾荣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0 | 杨佩诗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1 | 邹裕藤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2 | 蒋光辉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3 | 李云芳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4 | 李松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5 | 苏永坚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6 | 梁锦荣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7 | 李向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8 | 陈炳杰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39 | 黄梓聪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0 | 麦丽萍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1 | 朱五妹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2 | 李海房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3 | 孟亮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4 | 肖珠恩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5 | 彭福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6 | 张志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7 | 张复烨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8 | 刘正坪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49 | 陈汉鹏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 |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