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立新)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立新)
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立新,从事法律和证券事务工作多年,具有相应法律专业知识储备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2011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中山铨欣智能照明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广州市番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州市禺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广州茵乐迈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卓化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州持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和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以下是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董事 姓名 | 具体 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 出席 次数 | |||||||
王立新 | 独立董事 | 5 | 5 | 0 | 0 | 否 | 3 | 3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会议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会议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会议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会议次数 | ||||||||
7 | 7 | 3 | 3 | 1 | 1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恪尽职守,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于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深入审阅与分析,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宜进行了认真审议,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深入交流,针对公司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存货减值、应收账款减值、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进行详细询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多渠道了解事项信息,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了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了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解析,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2024年5月,本人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和建议,回复投资者关注的有关问题。2024年8月,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四)现场考察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办公,以及其他在办公场所之外、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开展工作累计超过15天。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实地走访公司总部及工厂,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股权激励进展、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接受公司邀请,现场参加了游乐行业国内设备销售展会和公司年会,并走访了公司游乐场和同行游乐场,主动了解游乐行业新推出的产品、下游游乐场经营情况和行业竞争情况,积极与公司经营团队交流互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及时对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行汇报,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够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均积极配合日常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议,就公司财务报告反馈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要求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实际情况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王立新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