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 3—11 页
三、附件 ............................................. 第 12—16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12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13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14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15-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170 号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扬电科技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扬电科技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扬电科技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扬电科技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扬电科技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扬电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 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6,90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264.15 万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14,640.8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73.28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67.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867.5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42.4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3.78 | |
补充营运资金 | B3 | 8,00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701.96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7.7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444.3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1.56 | |
补充营运资金 | B3 | 8,0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B3 | 1,514.7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514.77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93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16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姜堰支行营业室 | 1115720129059999966 | 15,142,604.89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分行营业部 | 523900093810816 | 5,149.99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合 计 | 15,147,754.8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除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外,本公司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异常情况。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四(一)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由于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867.57 万元少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9,805.98 万元,公司同时建设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硅钢 S13 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资金不足。2021 年以来,国家推行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变压器市场迎来较大增长,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加快变压器技改和扩能项目的建设进度,需要资金的投入。因此,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50.00 万元、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36.66 万元合计 1,586.66 万元,用于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867.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1.9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5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44.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5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0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注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 与扩能建设项目 | 否 | 22,132.58 | 4,867.57 | 2,701.96 | 3,444.36 | 70.76 | 2023 年 6 月 30 日 [注 2] | 6,396.24 [注 3] | [注 4] | 否 |
高端非晶、纳米 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7,673.40 | [注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39,805.98 | 12,867.57 | 2,701.96 | 11,444.36 | 6,396.2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合 计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 1]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注 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自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一届五次董事会起,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58.50 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8.50 万元。2021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将应置换金额 358.50 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 日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1,200.00 万元、2,800.00 万元、1,200.00 万元、2,600.00 万元、1,200.00 万元和1,200.00 万元,期末全部到期收回,共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55.27 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
[注 1] 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50.00 万元、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36.66 万元合计 1,586.66 万元,用于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注 2]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了调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注 3] 系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 4] 2022 年该项目尚未全部达产,实现的效益为 6,396.24 万元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 应 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 与扩能建设项目 | 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67.57 | 2,701.96 | 3,444.36 | 70.76 | 详见附件 1[注 2] | 6,396.24 | 详见附件 1 [注 4] | 否 |
合 计 | - | 4,867.57 | 2,701.96 | 3,444.36 | 70.76 | - | 6,396.24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将尚未使用的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 后承诺投资金额 1,550.00 万元、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36.66 万元合计 1,586.66 万元用于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867.57 万元少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9,805.98 万元,公司同时建设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资金不足。2021 年以来,国家推行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变压器市场迎来较大增长,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加快变压器技改和扩能项目的建设进度,需要资金的投入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仅为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披露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