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验资报告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1—2页
二、附件 ……………………………………………………………… 第3—7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3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4—6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7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3〕***号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00,0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17,600,000.00元。根据贵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4,890,19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3.1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UBS AG、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和自然人徐洪、谢恺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24,890,190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509,999,993.1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97,066.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3,702,926.88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玖万零壹佰玖拾元(?24,890,19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78,812,736.88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00,0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17,600,000.00元。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490,19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42,490,19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3.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
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 | ||||||||||
被审验单位名称: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股份性质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收股本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本次增加额 | 变更后 | ||||||
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境内法人持股 | 4,200,000.00 | 3.57 | 21,818,353.00 | 15.31 | 4,200,000.00 | 3.57 | 17,618,353.00 | 21,818,353.00 | 15.3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8,220,000.00 | 32.50 | 41,148,256.00 | 28.88 | 38,220,000.00 | 32.50 | 2,928,256.00 | 41,148,256.00 | 28.88 | |
境外法人持股 | 4,343,581.00 | 3.05 | 4,343,581.00 | 4,343,581.00 | 3.05 | |||||
小 计 | 42,420,000.00 | 36.07 | 67,310,190.00 | 47.24 | 42,420,000.00 | 36.07 | 24,890,190.00 | 67,310,190.00 | 47.24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 75,180,000.00 | 63.93 | 75,180,000.00 | 52.76 | 75,180,000.00 | 63.93 | 75,180,000.00 | 52.76 | ||
小 计 | 75,180,000.00 | 63.93 | 75,180,000.00 | 52.76 | 75,180,000.00 | 63.93 | 75,180,000.00 | 52.76 | ||
合 计 | 117,600,000.00 | 100.00 | 142,490,190.00 | 100.00 | 117,600,000.00 | 100.00 | 24,890,190.00 | 142,490,190.00 | 100.00 |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系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动电气公司),扬动电气公司系由扬州市动力机厂、扬州市动力机厂经营部及扬州市扬子机械厂共同出资组建,于1993年12月31日在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扬动电气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0万元,经多次股权转让、增资后,整体变更前扬动电气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扬动电气公司以2019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在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4140797736U的营业执照。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00,000.00元,折股份总数117,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42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36.0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18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63.93%。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890,19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490,190.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和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4,890,19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3.10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490,190.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142,490,19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7,310,190股,占股份总数的47.2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75,18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52.76%。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UBS AG、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和自然人徐洪、谢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90,1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0.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3.10元。坐扣承销费4,700,000.00元、保荐费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4,999,993.1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61179491062的人民币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501012602293359的人民币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司泰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23900093810910的人民币账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40347508的人民币账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3060100100075182的人民币账户内。
另扣除律师费566,037.74元(已预付188,679.25元)、审计及验资费707,547.17元(已预付518,867.92元)、结算登记费23,481.31元,共计1,297,066.22元,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3,702,926.88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24,890,19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78,812,736.88元。贵公司已于2023年7月12日以第6号记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股本117,600,000.00元,本次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142,490,190.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7,310,190股,占股份总数的47.2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75,18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52.76%。
四、其他事项
(一) 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6,297,066.22元,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6,297,066.22元,其中包括承销费4,700,000.00元、保荐费300,000.00元、律师费566,037.74元、审计及验资费707,547.17元、本次发行的结算登记费23,481.31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 贵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0,0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84,000,000.00元,业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2023年5月24日,根据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3,600,000股,
该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7,600,000股,贵公司已于2023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上述转增事项,并于2023年7月11日在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办妥注册资本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