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30  扬电科技(3010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电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89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6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 号),扬电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4,890,1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3.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3,702,926.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62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于2023年8月1日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由117,600,000股增加至142,490,19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

1)本主体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主体根据本次发行取得的扬电科技股份因扬电科技实施分红、配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孽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锁定。本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期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限售手续。2)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主体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主体已作出的承诺。3)若本主体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主体违反承诺转让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未违反股份锁定、竞业禁止、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相关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2月1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890,1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7.4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9名,涉及56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徐洪1,464,1281,464,1281,464,12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1,464,1281,464,1281,464,12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06,7343,806,7343,806,734
UBS AG2,440,2142,440,2142,440,2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979,0146,979,0146,979,014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903,3671,903,3671,903,367
谢恺1,464,1281,464,1281,464,1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28,2572,928,2572,928,257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2,440,2202,440,2202,440,220
合计24,890,19024,890,19024,890,19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变动前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变动后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7,310,190-42,420,000
首发前限售股42,420,000--42,420,000
首发后限售股24,890,190-24,890,1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5,180,00024,890,190-100,070,190
三、总股本142,490,190--142,490,19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扬电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发行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电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