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4  利和兴(301013)公司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同步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梅健、独立董事梁清利、汪林、郑晓曦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等。以上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的单笔现金管理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披露一

次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