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利和兴(301013)公司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揽方与定作方深圳市拓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野智能”或“拓野公司”)签署了《加工承揽合同》,就该《加工承揽合同》涉及的履行事宜,拓野智能以公司为被告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2389号。2021年9月15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就前述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2021)粤03民终38205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前述案件作出了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由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7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拓野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公司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请求强制拓野智能偿付3,556,044.35元及利息等,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2023年8月3日,公司收到(2023)粤0307执6002号之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拓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二、本院作出的(2021)粤0307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执行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3)粤0307执6002号之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