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利和兴(3010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持股比例低于5%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687,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继续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12,29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远致富海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暨权益变动的告

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远致富海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77%。本次权益变动前,远致富海持有公司股份14,218,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275%,本次权益变动后,远致富海持有公司股份11,687,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远致富海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3月22日12.1029,7000.01271
2023年3月24日12.10142,0000.06075
2023年4月28日13.541,514,5000.64793
2023年5月25日13.1471,5000.03059
2023年5月26日13.22413,2000.17678
2023年5月29日13.2118,0000.00770
2023年5月30日13.21146,0000.06246
2023年8月23日14.33196,0000.08385
合计2,530,9001.08277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远致 富海合计持有股份14,218,0086.0827511,687,1084.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218,0086.0827511,687,108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远致富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3号招商中环2栋2层202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8月23日
股票简称利和兴股票代码301013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530,9001.08277
合 计2,530,9001.0827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4,218,0086.0827511,687,1084.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218,0086.0827511,687,108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远致富海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远致富海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远致富海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对远致富海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远致富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本公告日,远致富海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

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