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利和兴股票代码:301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3号招商中环2栋2层202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免税商务大厦26楼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利和兴、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远致富海 | 指 | 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EWD12出资额:6,26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12月6日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3号招商中环2栋2层202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免税商务大厦26楼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3.1949 |
深圳远致富海新兴产业二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600 | 57.5080 |
深圳远致富海新兴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500 | 23.9617 |
付成义 | 400 | 6.3898 |
吴法波 | 200 | 3.1949 |
周伯钧 | 200 | 3.1949 |
上海轶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5974 |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 | 0.958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张权勋: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张权勋系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其长期居住地为深圳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12,2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信息披露义务人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12,2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77%。本次权益变动前,远致富海持有公司股份14,218,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275%,本次权益变动后,远致富海持有公司股份11,687,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远致富海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3月22日 | 12.10 | 29,700 | 0.01271 |
2023年3月24日 | 12.10 | 142,000 | 0.06075 | ||
2023年4月28日 | 13.54 | 1,514,500 | 0.64793 | ||
2023年5月25日 | 13.14 | 71,500 | 0.03059 | ||
2023年5月26日 | 13.22 | 413,200 | 0.17678 | ||
2023年5月29日 | 13.21 | 18,000 | 0.00770 | ||
2023年5月30日 | 13.21 | 146,000 | 0.06246 | ||
2023年8月23日 | 14.33 | 196,000 | 0.08385 | ||
合计 | 2,530,900 | 1.08277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远致 | 合计持有股份 | 14,218,008 | 6.08275 | 11,687,108 | 4.99998 |
富海
富海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218,008 | 6.08275 | 11,687,108 | 4.9999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3年8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龙华区 |
股票简称 | 利和兴 | 股票代码 | 3010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3号招商中环2栋2层202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4,218,008股 持股比例:6.0827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530,900股 变动比例:1.08277% 持股数量:11,687,108股 持股比例:4.9999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8月23日期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