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共同投资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顺融投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融进取四期”),并签署《顺融进取四期之有限合伙协议》。顺融进取四期认缴出资总额为4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为2.49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顺融进取四期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DBND0G20
出资额:40,1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4年3月5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88号C楼9F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彪)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共同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顺融进取四期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