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共同投资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顺融投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融进取四期”),并签署《顺融进取四期之有限合伙协议》。顺融进取四期认缴出资总额为4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为2.49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3月5日,顺融进取四期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顺融进取四期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相关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4年04月02日备案编码:SAHR79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共同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