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分配总览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林宜潘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13.50 | 22.13% | 0.06% |
2 | 黄月明 | 中国 | 董事、行政总监 | 4.00 | 6.56% | 0.02% |
3 | 邹高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 | 6.56% | 0.02% |
4 | 李丽红 | 中国 | 董事 | 7.50 | 12.30% | 0.03% |
5 | 王朝阳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4.00 | 6.56% | 0.02% |
6 | 贺美华 | 中国 | 财务总监 | 4.00 | 6.56% | 0.02%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7人) | 24.00 | 39.34% | 0.10% | |||
合计 | 61.00 | 100.00% | 0.26%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中,林宜潘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与黄月明女士为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除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欧阳玉群 | 核心骨干人员 |
2 | 张波 | 核心骨干人员 |
3 | 刘光胜 | 核心骨干人员 |
4 | 方娜 | 核心骨干人员 |
5 | 李友龙 | 核心骨干人员 |
6 | 孟祥波 | 核心骨干人员 |
7 | 钟诚诚 | 核心骨干人员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