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查股网  2024-10-29  利和兴(301013)公司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深圳市利和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和兴投资”)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26,8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5%)。近日,公司收到利和兴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利和兴投资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9日13.612,326,8000.9955%
合计2,326,8000.9955%

注:①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未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利和兴投资合计持有股份5,105,7782.1844%2,778,9781.18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05,7782.1844%2,778,9781.188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利和兴投资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利和兴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利和兴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