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医药:关于预计触发百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9-05  百洋医药(301015)公司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百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2、债券代码:123194 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26.12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9年4月13日

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9月5日,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20元/股)的情形,预计可能触发“百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8.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221.1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0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150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60亿元可转债已于2023年5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百洋转债”,债券代码“123194”。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0月20日至2029年4月13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百洋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4元/股。

(2)2023年5月25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百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并结合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百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64元/股调整为26.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百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3)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百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并结合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百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88元/股调整为26.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百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4)截至目前,百洋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26.12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9月5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20元/股),预计可能触发“百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百洋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