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医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医药”、“发行人”或“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百洋医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8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8.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221.1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0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15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0 | 0.00 | 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2 | 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 | 10,500.00 | 5,607.26 | 53.4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4,721.15 | 24,723.92 (含节余利息) | 100.01% |
合计 | 85,221.15 | 30,331.18 | -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后) |
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 | 2025年1月8日 | 2025年12月31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主要依托外包供应商的专业力量,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进行,具有较长的周期、高度的复杂性和广泛的实施范围。在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在大型项目管理经验、系统流程梳理经验及医药行业业务环节经验不足,导致项目推进进度与原计划有所差异;同时,为进一步保证信息系统升级后的综合效能,实现各系统之间的有效协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业务需求变化,公司对项目原规划的部分业务场景和流程进行了调整。因此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
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将“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加快对相关业务流程的全面梳理及优化,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协调,督促项目进度,以确保项目建设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度作出
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百洋医药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百洋医药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羽中 周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