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7)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天衡所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4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名。
(8)业务信息
天衡所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90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2022年度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07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1,688.21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4月20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执行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