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漱玉平民(301017)公司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系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业务需求变动或具体执行进度导致,实际业务增加的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已在公司内部总裁办公会进行追加审议,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方股东利益。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相杰 赵振基 晏 莉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