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未超出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鉴于本激励计划中2 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将2 名激励对象的权益份额调整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50 万股不变,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 万 股不变,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5 人调整为123 人。除上述 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三)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 年9 月11 日,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 年9 月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50 万股,授予价格6.72 元/股。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