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对申菱商用的控制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聂织锦、刘金平、宋文吉
2023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