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4  申菱环境(301018)公司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由10.69元/股调整为10.4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崔颖琦先生、潘展华先生、崔梓华女士、陈碧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3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6.198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崔颖琦先生、潘展华先生、崔梓华女士、陈碧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4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此外,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37.852万股。10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两类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15.2092万股。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41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崔颖琦先生、潘展华先生、崔梓华女士、陈碧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