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9  申菱环境(301018)公司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人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兆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3月1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6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关联监事欧兆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