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丸美股份、航新科技、金三江、申菱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申菱环境、御银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比音勒芬、生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近三年存在1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的自律监管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符合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