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查股网  2024-05-16  申菱环境(3010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新区顺业东路29号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2),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涛

电话:0757-23832359

邮编:528325

电子邮箱:sl@shenling.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新区顺业东路29号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018,投票简称为“申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

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7-23353300)到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新区顺业东路29号,邮政编码:52832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企业参加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