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任卫庆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