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3-043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至2023年7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7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 √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10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国、潘李超
联系电话:0574-88393328
传真:0574-88393335
邮政编码:315105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9”,投票简称:“色母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