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0  宁波色母(301019)公司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色母”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部门、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宁波色母粒(滁州)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信息与沟通、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行政综合管理、生产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发管理,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部门、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重要程度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①营业收入错报金额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0.5%≤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②资产总额错报金额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除前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重要程度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①营业收入损失金额损失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损失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损失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②资产总额损失金额损失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损失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重大诉讼,或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责令停业整顿、追究刑事责任或撤换高级管理人员; ②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③公司内部缺乏民主的决策程序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④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负面情形。①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②违反公司内部规章,造成重要损失; ③公司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 ④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未进行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负面情形。除前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等,查阅信息披露文件、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资料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 盼 吴沈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