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任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任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截至本公告日,任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杰先生系公司实控人任卫庆先生之子。任杰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