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27  宁波色母(3010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5-00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98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完成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80元/股调整为18.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扣除回购股份460,000股后的119,5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015392股,合计转增47,999,995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40元/股调整为13.14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

18.40元/(1+股份变动比例)(1+47,999,995/120,000,000)≈13.1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2024-032、2024-039、2024-042、2024-048、2024-060、2024-064、2024-073、2024-082、2025-0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56,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39,62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前(以2024年7月10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依据计算),公司回购股份460,000股,最高成交价

18.39元/股,最低成交价16.80元/股,成交总金额8,186,51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以2024年8月30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67,999,995股为依据计算),公司回购股份296,067股,最高成交价13.14元/股,最低成交价

12.16元/股,成交总金额3,753,11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3.14元/股调整为21.98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月27日起生效。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14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1.98元/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