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31  密封科技(301020)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专业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予以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拟确认和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日常交易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的业务发展相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 炜

潘昌新

王志明

2023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