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2026 年4 月10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26 年4 月4 日通过微信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 际出席人数7 人。其中,董事侯丹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陈文参会;董事LIN DEJIAO、 代明华、王涛共3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ZHAO XIAOJIE 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 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 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 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 / 2
英诺激光 INNO LASER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