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泰科股票代码:
301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华佗路99号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财富广场2106室
一致行动人: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6
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 17
附表 ...... 1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新麟三期 | 指 |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常州清源 | 指 |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清源 | 指 |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新麟三期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常州清源、无锡清源 |
海泰科、上市公司 | 指 |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指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 | 指 | A股普通股股票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新麟三期
公司名称: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HH7T0W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董敏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华佗路99号注册资本:23,329.5万经营期限:2017年3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财富广场2106室
2、常州清源
公司名称: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1MNHMD7K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清源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潘海峰住所: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3号楼5楼508室注册资本:9,686.20万经营期限:2016年6月23日至2024年6月22日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常南路588号天安数码城A栋902室
3、无锡清源
公司名称: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P3M11W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清源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潘海峰住所:无锡慧谷创业园B区行知路39-48二楼注册资本:7,600万经营期限:2016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3日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常南路588号天安数码城A栋902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蓝色框表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黄色框表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金管理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新麟三期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住所/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董敏 | 女 | 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无 |
2、常州清源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住所/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潘海峰 | 男 | 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无 |
3、无锡清源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住所/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潘海峰 | 男 | 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持有海泰科的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持有上市公司的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7.634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为在中国私募证券基
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其管理人均为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相关股权结构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之“一、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3年5月5日,海泰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内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拟通过大宗交易及/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海泰科股 份不 超过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1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 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5月11日至 2023年11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海泰科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麟三期持有海泰科股份 2,820,7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074%;常州清源持有海泰科股份470,1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346%;无锡清源持有海泰科股份470,1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34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泰科股份3,761,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87659%。海泰科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所转股于2023年 5 月 31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728,100股股份(其中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前减持4,100股,权益分派后减持724,000股),合计减持比例0.87660%(历次减持股数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之和)。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以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6,400万股为计算基数;“本次权
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以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8,320万股为计算基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新麟三期 | 合计持有股份 | 2,820,764 | 4.4074% | 3,234,863 | 3.888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20,764 | 4.4074% | 3,234,863 | 3.888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常州清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470,127 | 0.7346% | 461,565 | 0.5547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0,127 | 0.7346% | 461,565 | 0.554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无锡清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470,127 | 0.7346% | 463,565 | 0.5571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0,127 | 0.7346% | 463,565 | 0.5571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3,761,018 | 5.87659% | 4,159,993 | 4.99999% |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新麟三期 | 集中竞价 | 2023-5-29 | 32.33 | 100(权益分派前) | 0.0002% |
集中竞价 | 2023-6-12至2023-6-19 | 28.06 | 432,000 | 0.5192% | |
无锡清源 | 集中竞价 | 2023-5-30 | 32.41 | 2,000(权益分派前) | 0.0031% |
集中竞价 | 2023-6-12至2023-6-19 | 29.36 | 145,000 | 0.1743% | |
常州清源 | 集中竞价 | 2023-5-30 | 32.68 | 2,000(权益分派前) | 0.0031% |
集中竞价 | 2023-6-12至2023-6-19 | 29.28 | 147,000 | 0.1767% | |
合计 | / | / | / | 728,100(权益分派前4,100股,权益分派后724,000)股) | 0.8766% |
注1:权益分派前的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6,400万股为计算基数,权益分派后的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8,320万股为计算基数。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敏
2023年6月20日
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海峰
一致行动人: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海峰
2023年6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 |
股票简称 | 海泰科 | 股票代码 | 30102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华佗路99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 执行法院裁定□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761,018股 持股比例:5.87659%(说明:该持股比例是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6,400万股为计算基数) | |||
本次权益变 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159,993股 持股比例:4.99999%(说明:该持股比例是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8,320万股为计算基数) 变动数量:728,100股(权益分派前4,100股,权益分派后724,000股)变动比例:0.87660% (历次变动股数占变动时总股本比例之和) | |||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及 方式 | 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9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 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 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海泰科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 否 □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敏日期:2023年6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海峰日期:2023年6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海峰日期: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