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孙文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日,以15.62元/股的价格向120名
激励对象授予190.0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孙文强、王纪学、陈涛、王洪波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