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4-014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为了拓展业务范围,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泰国)”)与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洋警安”)共同投资设立了合资公司鸣洋海泰科(泰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洋海泰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鸣洋海泰科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完成,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鸣洋海泰科(泰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MING YANG HI-TECH Auto Parts (THAILAND)CO.,LTD
3、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0560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金:100,000.00泰铢
6、股权结构、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泰铢)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 51,000.00 | 51.00 | 货币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 | 49,000.00 | 49.00 | 货币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合计
合计 | 1,00,000.00 | 100.00 | - | - |
注: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鸣洋海泰科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7、注册地址:泰国罗勇府宝登县马阳盆镇第四村888/11号
8、经营范围:各种模具的制造、研究、设计、经销和出口;各种模具维修服务提供;橡胶相关各种产品的制造、分销和出口;各种塑料制品的制造、分销和出口。
二、共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3155862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李富满
6、注册资本:412.00万元人民币
7、住所:重庆市南岸区牡丹路6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特种车警灯、警报器、高位制动灯、三角警示牌、服装、汽车电器、汽车塑料内饰件、汽车零配件(生产不含发动机);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杜厚芸 | 260.00 | 63.11% |
李富满 | 132.00 | 32.04% |
杜厚冰 | 20.00 | 4.85% |
合计 | 412.00 | 100.00 |
10、关联关系: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1、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
(二)股东出资结构
合资公司拟投资人民币3,200,000.00元(具体金额以泰国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泰铢,后续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甲乙双方按照持股比例追加投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拟出资金额 (人民币) | 出资比例(%) | 注册资本 (泰铢)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 1,632,000.00 | 51.00 | 51,000.00 | 货币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 | 1,568,000.00 | 49.00 | 49,000.00 | 货币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合计 | 3,200,000.00 | 100.00 | 100,000.00 | - | - |
(三)公司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设一名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合资公司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
2、合资公司设一名监事,合资公司监事由乙方委派。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总经理担任。
4、合资公司作为甲方之控股子公司,财务由甲方全权管理并设财务主管一名。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系基于公司业务布局考虑,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可充分整合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
2、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经营管理、不可抗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相关的政策导向,通过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以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整体业务规划而做出的慎重决策,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成立后的鸣洋海泰科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视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鸣洋海泰科(泰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