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孙文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额度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