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10  海泰科(301022)公司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续聘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 兴华”)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详 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 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上述议案已于2025 年5 月22 日经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兴华出具的《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赵春阳 女士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中兴华对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的重新安排,中 兴华现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为尹淑英女士。本次变更完成后,签字项目合 伙人为徐世欣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慧娟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尹淑 英女士。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尹淑英女士,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 年任职中兴华质量复核岗位,近3 年平均每年复核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尹淑英女士拟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审计服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形。

尹淑英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尹淑英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安排调整,且相关工作 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兴华出具的《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变更质量控制复 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