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江南奕帆股票代码:301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渊技、龚建芬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堰桥街道堰裕路7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堰桥街道堰裕路7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减少5%)
签署日期:2023年7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其他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地点 ...... 12附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江南奕帆 | 指 |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渊技、龚建芬 | |
本报告书 | 指 |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股东陈渊技、龚建芬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以及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受股份回购的影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陈渊技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江南奕帆担任的职务 | 董事 |
姓名 | 龚建芬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江南奕帆担任的职务 | 董事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渊技、龚建芬2人系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属于夫妻关系,同时也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渊技、龚建芬为公司董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渊技、龚建芬没有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渊技、龚建芬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江南奕帆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以及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3年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原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该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陈渊技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4,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2%)。
龚建芬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17%)。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正在履行中,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已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份回购所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3,86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74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0,633,446股,占当前公司扣除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9.326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陈渊技、龚建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66,554股;此外,因一致行动人竞价减持及后续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龚建芬女士减少拥有公司权益股票1,260,000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减少公司权益3,226,554股,变动比例:5.4236%(说明:该持股占比是以扣除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979,450】股后的总股本【55,020,800】股为基数计算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占江南奕帆当时的总股本) | ||
陈渊技 | |||
合计持有股份 | 6,300,000 | 11.24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75,000 | 2.81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25,000 | 8.4375% |
龚建芬
龚建芬 | 合计持有股份 | 6,300,000 | 11.2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75,000 | 2.81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25,000 | 8.4375% | |
无锡一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260,000 | 2.2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0,000 | 2.25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注: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南奕帆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占江南奕帆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 | ||
陈渊技 | 合计持有股份 | 5,350,900 | 9.72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4,725 | 1.55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96,175 | 8.1718% | |
龚建芬 | 合计持有股份 | 5,282,546 | 9.60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5,664 | 1.64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76,882 | 7.9550% |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渊技
龚建芬
签署日期:2023年7月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通讯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无锡市 |
股票简称 | 江南奕帆 | 股票代码 | 30102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渊技、龚建芬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无锡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860,000股 持股比例:24.7499%(说明:该持股占比是以当时公司的总股本【56,000,250】股为基数计算的)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0,633,446股(此数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已不包含一帆投资持股数) 变动数量:3,226,554股 变动比例:5.4236%(说明:该持股占比是以扣除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979,450】股后的总股本【55,020,800】股为基数计算的)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7月5日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份回购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渊技
龚建芬
签署日期: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