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5  江南奕帆(301023)公司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4,311,646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2.3612%(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4,311,146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2.36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权5,5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0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含视频通讯参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11,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909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11,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909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晟、朱钰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